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王用才,雷筒华因房权证资阳字第201103250037X号;资阳国用(2011)第BB502479号,房权证资阳字第201103250037X号;资阳国用(2011)第BB502478号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用才,雷筒华
2024年11月01日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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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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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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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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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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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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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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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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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50037X;2011-BB502479,201103250037X;2011-BB50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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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用才,雷筒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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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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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002004003GB00003F0002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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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滨铁路江南半岛B(Z)2-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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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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