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刘奎因保管不善,将川(2018)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02298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奎
2025年01月13日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18)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0022982号
|
刘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512002006003GB00038F00030211
|
资阳市雁江区通资北路与公园南路交汇处希望·玫瑰园一期1栋1(Z)1-13-2号
|
|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1月13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