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相关规定,经资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资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沱东新区宝台镇天生村12社(地块编号:2012-U-2);宝台镇沱桥村1、2社、半山村3、5社(地块编号: 2012-U -3)二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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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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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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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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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叫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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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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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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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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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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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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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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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U-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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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台镇天生村12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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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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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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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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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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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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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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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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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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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U-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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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台镇沱桥村1、2社、半山村3、5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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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95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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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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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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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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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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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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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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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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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出让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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