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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国土告〔2012〕23号
2012-12-27   来源:手动  浏览:8474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相关规定,资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资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沱东新区宝台镇天生村12社(地块编号:2012-U-2);宝台镇沱桥村12社、半山村35社(地块编号: 2012-U -3)二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地块

座落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出让年限(年)

起叫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净用地面积(

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12-U-2

宝台镇天生村12

29257.31

商业

≤3.5

≤40

≥15

商业40

11100

2800

2012-U-3

宝台镇沱桥村12社、半山村35

82959.67

商业

≤1.8

≤45

≥20

商业40

27000

70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出让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 0


主办: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28-26111555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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