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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国土告〔2012〕13号
2012-09-12   来源:手动  浏览:9089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相关规定,资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资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雁江区沱东新区(编号:2012-L-12012-L-2号、2012-L-3号、2012-L-4号)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地块
座落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出让年限(年)
起叫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净用地面积(
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12-L-1
宝台镇天生村1213
35026.68
商住
≤3.5
≤28
≥35
商业40年、住宅70
11000
2500
2012-L-2
宝台镇天生村1011社、半山村5710
76262.87
商住
≤3.5
≤28
≥35
商业40年、住宅70
24000
5400
2012-L-3
宝台镇黄泥村257
81021.86
商住
≤3.2
≤28
≥30
商业40年、住宅70
23400
4700
2012-L-4
宝台镇黄泥村12367
67419.4
居住
≤3.2
≤28
≥35
商业40年、住宅70
19500
39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拍卖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有底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 8 9日至2012 822(正常上班时间)到资阳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娇子大道与二环路交汇处)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时间
竞买人缴纳此次拍卖的某一地块竞买保证金,可以同时报名参与竞买低于该地块保证金额的其它地块。若同一竞买人缴纳某一地块竞买保证金,同时成功竞得二宗以上地块的,应在2012 8 30 16 时前将已竞得未缴纳的地块竞买保证金缴入本次公告设定的银行帐户(见后),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所有竞得地块履约保证金,则取消本次所有竞得地块资格,其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2 8 22 16 时(以竞买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8 22 17 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823 10时在资阳市人民政府土地拍卖交易大厅举行(资阳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点:资阳市国土资源局(资阳市城区娇子大道与二环路交汇处502
人:女士、肖先生
联系电话 02826379070
开户单位:资阳市雁江区财政局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阳市分行
    号: 20351200200100000439262
资阳市国土资源局
一二年八月三日
3

主办: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28-26111555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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