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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国土告〔2013〕17号
2013-07-30   来源:手动  浏览:9374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相关规定,资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资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雁江区沱东新区及南津镇(编号:2013-Q-12013- Q -2号、2013- Q -3号)三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地块座落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出让年限(年)

起叫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净用地面积(

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13-Q-1

宝台镇天生村6

92416

商住

≥1≤2.8

≤30

≥35

商业40年、住宅70

31000

8000

2013- Q -2

宝台镇天生村8

70050

商住

≥1≤2.8

≤30

≥35

商业40年、住宅70

23000

6000

2013- Q -3

南津镇原蚕茧站回收地块

1788

居住

≥1≤2.5

≤4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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