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相关规定,经资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资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资阳中学东侧(编号:2013-S-1号)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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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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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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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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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叫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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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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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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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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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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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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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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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建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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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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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中学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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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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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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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且≤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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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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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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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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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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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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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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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拍卖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有底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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