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相关规定,经资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资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宝台镇天生村(地块编号: 2013-V-2、2013-V-3)二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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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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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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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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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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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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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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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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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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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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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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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台镇天生村6、8、9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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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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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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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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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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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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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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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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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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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V-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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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台镇天生村8、9、13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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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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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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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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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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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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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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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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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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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挂牌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11月13日至 2013 年12月06日(正常上班时间)到资阳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娇子大道与二环路交汇处市国土资源局502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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