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局党委第32次会议研究决定,报送市人事局同意,启动市局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及非领导干部职位空缺竞争上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职位
(一)科级领导职位
1、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副主任(七级)、办公室主任(八级)各1名;
2、市金地国有资产交易中心科长(八级)1名;
3、市国土资源档案馆馆长(七级)1名。
(二)科级非领导职位
1、市土地统征事务中心管理岗位七级职员1名;
2、市土地矿产储备交易中心管理岗位七级职员2名;
3、市地籍测绘技术服务所管理岗位七级职员1名。
二、竞争范围
编制在上述竞争职位的直属事业单位具备资格条件的人员,可参加竞聘各相应编制所在直属单位的管理岗位。
三、任职资格条件
(一)任职条件
参照《资阳市国土资源系统科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资国土资党委发〔2010〕48号)文件规定的6条基本条件,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表现好;熟悉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爱岗敬业,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任职资格
1、竞争领导职位
(1)任职经历。竞争七级、八级领导岗位的,须分别任八级、九级职员或聘任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3年及以上。
(2)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要求。竞争七级、八级领导岗位的年龄分别在45周岁、42周岁以下。
(4)年度考核。近3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
(5)身体健康。
2、竞争非领导职位
(1)任职经历。竞争七级、八级职员岗位的,须分别任八级、九级职员3年及以上。
(2)文化程度。原则上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特殊情况可放宽。
(3)年度考核。近3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
(4)身体健康。
四、报名
凡符合竞争上岗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请自愿到人事科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0月26日18时,逾时视为自动弃权。
特此公告。
人事科
201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