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陶:
您好!
我局收到您在“局长信箱”咨询的问题,根据您的问题描述,要在自家宅基地上进行重建,其中涉及国土资源部门审批权限的为农村宅基地占用审核。农村宅基地占用审核的具体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和其他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用地申请书、建设用地申报表(一式两份)、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国土所审核原件)、规划审查意见函(属于规划区内的)、耕地占补平衡表(涉及占用耕地的)(原件)、原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耕占税完税或减税凭证(涉及占用耕地的)、建设用地许可证、集体建设用地批准书(一式两份)。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本村(社)集体提出申请,经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字同意后向国土所提出申请。
(二)国土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要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由国土所打捆统一向市政务中心国土窗口(行政审批科)申请。
(三)符合审查要求的,窗口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一次性告知国土所并说明原因。
(四)办理完后,窗口通知国土所统一领取办理结果。
(五)国土所通知申请人到国土所领取办理结果。
三、其他相关事项
(一)农房原址改建(地址、面积、人口均不变)无需审批,但需到乡(镇)国土所备案,国土所将备案情况和土地使用证报送简阳市国土资源局行审科,由简阳市国土资源局行审科在土地使用证和土地登记卡上注明变更事项。
(二)农房拆除异地新建的审批,需在批文中明确;应在批准后半年内动工建设,一年内拆除原宅基地并完成复耕,否则批文失效。
(三)如咨询人还有涉及农村宅基地占用审核的其他问题需要进一步咨询的,请联系简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电话:028-27028711)。此外,咨询人还可以直接访问简阳市电子政务大厅官网(地址:http://www.zyjyzw.gov.cn/)。
资阳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
201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