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国土资源局雁江分局
关于杨普向局长信箱反映有关事项的答复意见书
资国土资雁信处字〔2016〕第21号
杨普:
您好!
您通过《局长信箱》反映有关事项的信件收悉,我局度重视,赓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核实,现就您反映有关事项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所反映情况属实。忠义镇天明村6组有两处石厂正在开采,采石者分别叫黄尚勇、王素明。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已对黄、王二人下发《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督促其整改,若整改不到位,将对其依法按程序处理。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到我局来咨询。
资阳市国土资源局雁江分局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