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证明难
咨询人:贺孝春   IP:未知   时间:2016-04-27
局长,您好!我是雁江区清水乡铁锁村6组的村民,爱人陶蓉是东峰镇店子村的村民。由于我分家后没有房产,老婆的户口又没有迁过来,于是我们于2010年在老婆陶蓉户口所在地,以老婆陶蓉的户籍修了一套占地面积约61.2平方米的居民住房,当时是在李世明手上办的,而李世明收了一切的费用却没有把事情办下来,一直遗留到现在。如今东峰国土所重新承办此事,而他们却以以女方户头修房的,必须要男方出据无房证明为由,一拖再拖,不予办理。(这里要说明的是在2014年我曾经在清水乡政府开据了一份无房证明给建管,当时是由清水乡建管打电话到区建设局核实过本人确实无房的情况下才出具的证明,何况我确实无房。) 而东峰国土的工作人员却说这份证明只能在建管证明我无房,不能在国土证明我无房,试问,建管我都无房,我又哪来的房屋占用土地。如今,我要到哪里去证明我无房?又试问我国哪条法律法规规定了结婚以后就一定要以男方的名义修房?我是法盲,不知,如果有,请告诉我,我也好学习学习!希望得到局长您的及时回复,在此感谢!!
以下是回复内容,回复时间:2016-05-24

 

 
资阳市国土资源局雁江分局
关于贺孝春向局长信箱反映有关事项的答复意见书
资国土资雁信处字〔201616
贺孝春:
    您好!
您通过《局长信箱》反映有关事项的信件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核实,现就您反映有关事项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您岳父陶毅燢(已故)原有一处宅基地,宗地号:480312005,宗地面积:215.04平方米,目前,宅基地房屋已部分倒塌。您妻陶蓉于2011810以无宅基地的理由申请占用耕地60平方米建房,未提供您无房依据。
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进行了沟通,请您按沟通的意见办理。
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到我局来咨询。
 
 
资阳市国土资源局雁江分局
20165月日
主办: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28-2611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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