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网友:
您好!
您通过《局长信箱》反映有关事项的信件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核实,现就您反映有关事项的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高铁占用土地未进行复垦还种,也没有复垦补偿问题
经调查, 2011年成渝高铁建设时途经石岭镇群力村,该村4社、5社、7社的王家金、余长金等10余户村民将耕地共约11亩租给了中铁建设16局作钢筋水泥搅拌场,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施工方中铁建设16局与村民协商,以每年1240元/亩的价格支付给了王家金、余长金等10余户村民的租金。2014年工程建设完工后,中铁建设16局对该钢筋水泥搅拌场提出了复垦,但鉴于群力村当时在进行乡村道路硬化,且考虑到该钢筋水泥搅拌场仍有利用价值,2014年11月5日群力村两委召集涉及该用地复垦的4社、5社、7社王家金、余长金等10余户村民召开会议,就是否对该土地进行复垦进行商议,经该10余户村民共同商议后决定该土地不予复垦,并盖了手印。2015年至2016期间,孙正学、刘文分别以800元/亩的价格租用了该水泥搅拌场1年和4个月,用于群力村和高峰村的乡村公路建设,群力村按时将租金全数发放了王家金、余长金等10余户村民。
由此可见,不是高铁不复耕,而是村民自愿不复垦。您所反映情况不属实。
关于“石岭镇人民政府违背国家政策,不作为,复垦资金不知去向”等问题
雁江区委督查室已责成有关单位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了并反馈,我局不再对其进行答复。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到我局来咨询。
资阳市国土资源局雁江分局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