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涵:
您好!
您通过《局长信箱》反映有关事项的信件收悉,我局度重视,赓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核实,现就您反映有关事项的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建房不符合国家规定问题
经调查,张凌波之妻李红,与父亲李治先分家未分得住房,李红申请占地150平方米建房, 2015年1月5日经资阳市雁江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局审查通过了申请人的建设用地规划,建设用地规划通过后,经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申请人占地建房。可见,李红建房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您反映的此问题不属实。
关于将公路水沟用作自家花园及干部不作为问题
此二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责范畴。占用公路水沟修花园问题,您可以向雁江区交运局反映。干部不作为问题,您可以向临江镇政府反映。
由于您所留下的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我局工作人员无法与您进行沟通。感谢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到我局来咨询。
资阳市国土资源局雁江分局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