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阳市不动产登记抵押办理时间过长的回复
网友您好:
您在“局长信箱”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立即安排人员对该投诉进行核实并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在我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所需办理时间比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的时间更长的情况属实。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为方便群众,通过优化和再造办证流程,我局已将法定办理时限缩短到了5个工作日。
按照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90号文件》要求,房产管理部门对房产交易活动进行监管,并实时将依法办理的房产转让、抵押等相关交易信息提供给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相关交易信息进行登记。因此,凡到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都应先到房管局设置在我中心的房产交易窗口办理房产交易审核手续,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按照市房管局的交易审核确认书再办理房屋的抵押登记。目前市房管局已将原办理房产屋交易审核的工作日由原定的5个工作日缩减为3个工作日。我局也将通过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在提高办证效率的基础上,尽可能的再次缩短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的时间。
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