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迁建
咨询人:唐女士   IP:未知   时间:2017-03-11
局长您好!我是资阳市雁江区丹山镇的一名农民,我们家的老房子是修在山崖下的,由于地震原因,我们家房子后面的山崖有许多石头滑落,导致我们房子不能住人了,之前村上干部叫我们重新找地方修,可是那时候没有钱,所以一直没有修,去年雨水太多,房屋后面许多地方都塔落了,做为女儿的我,看着爸妈住着这样的房子,心里很难过,曾经多少次过村上干部,电话也打了多次,都是找许多的理由和说词,但是一直没有批下来,所以我才想到请你们帮忙关注一下。我爸爸是退伍军人,之前在越南战场下来的,不是说退伍军人国家会优先照顾,会更加重视吗?为什么没有看到呢?请局长大人帮帮我们吧!谢谢了!
以下是回复内容,回复时间:2017-03-21

 

资阳市国土资源局雁江分局
关于匿名网友反映有关事项的答复意见书
资国土资信〔20171 
匿名网友:
    您好!
您通过《局长信箱》反映有关事项的信件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核实,现就您反映有关事项的问题答复如下:
2017315,雁江分局地矿股人员到丹山镇进行调查了解,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村干部确定是反映唐宗华建房情况。据调查,唐宗华房屋系上世纪60年代修建,年久失修,紧靠山体,曾经有岩石滑落。201738,丹山镇国土所与镇建环中心在接到唐宗华的建房申请一同到实地查看,由于唐宗华拟新建房屋选址的土地是基本农田。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之规定,唐宗华选址不符合的法律规定,要求另选址建房。
由于唐宗华原选址不符合法律要求,丹山镇政府召开了由丹山镇分管副镇长、梁家村支书和主任、丹山国土所和唐宗华参加的协调会,唐宗华另选建房地址,不占用基本农田,一旦落实建房地址,可以边建房,边办理手续。同时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进行了沟通。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到我局来咨询。
 
 
 
资阳市国土资源局雁江分局
2017321
主办: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28-26111555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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