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国土资源局雁江分局
关于匿名网友反映有关事项的答复意见书
资国土资信〔2017〕1号
匿名网友:
您好!
您通过《局长信箱》反映有关事项的信件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核实,现就您反映有关事项的问题答复如下:
2017年3月15日,雁江分局地矿股人员到丹山镇进行调查了解,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村干部确定是反映唐宗华建房情况。据调查,唐宗华房屋系上世纪60年代修建,年久失修,紧靠山体,曾经有岩石滑落。2017年3月8日,丹山镇国土所与镇建环中心在接到唐宗华的建房申请一同到实地查看,由于唐宗华拟新建房屋选址的土地是基本农田。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之规定,唐宗华选址不符合的法律规定,要求另选址建房。
由于唐宗华原选址不符合法律要求,丹山镇政府召开了由丹山镇分管副镇长、梁家村支书和主任、丹山国土所和唐宗华参加的协调会,唐宗华另选建房地址,不占用基本农田,一旦落实建房地址,可以边建房,边办理手续。同时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进行了沟通。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到我局来咨询。
资阳市国土资源局雁江分局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