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
咨询人:胡女士   IP:未知   时间:2017-04-08
尊敬的薛红书记,你好!我是雁江区骝马村五组人,2005年时我爸在村里建好房子,那时家里穷一直没办房产证,周围的人都办了房产证。2008年10月我爸又去世了,当时我只有12岁。现在想办房产证,听说现在只能办理不动产证了,需要什么资料?因为2008年512地震把房子屋顶震开了,家里一直漏雨,不知道国家是否有补助?
以下是回复内容,回复时间:2017-04-21

 

资阳市国土资源局雁江分局
关于匿名网友反映有关事项的答复意见书
资国土资〔20172号  
匿名网友:
    您好!
过《局长信箱》反映有关事项的信件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雁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进行核实,现就您反映有关事项的问题答复如下:
雁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与您电话联系,得知您是胡亚萍,反映您父亲胡学均建房要求办理不动产证问题。经调查核实,您爷爷胡家德将他名下的房屋分给他的四个儿子(含您父亲胡学均),除胡学均之外的其余三个儿子都已办理房屋修建相关手续并建房。胡学均于2005年新建砖混结构房屋一处修建至今未办理建设规划方面的许可手续和用地审批。您父亲胡学均于2008年因病去世,您母亲刘敏属城镇户口
松涛镇骝马村五组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房属于未批先建,因此,当前没有相关前期审批资料,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若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需提供如下申报材料:1.用地申请(原件);2.建设用地申报表(原件);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因分户申请宅基地还需提供原户口簿及其分户后各户人口构成情况)(核原件,交复印件);4.规划审查意见函(原件);5.耕地占补平衡表(涉及占用耕地的)(原件);6.勘测定界图及面积量算表(原件);7.原宅基集体土地使用证(凡分户、扩建或拆除异地新建的均需提供原宅基土地使用证,并说明原宅基地归属)(原件)。请您备好以上申报材料,按程序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有窗口接件办理,联系电话028-26517582)
 “5.12地震政策补助不属于我局职责范畴,请您向松涛镇人民政府咨询。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到我局来咨询。
 
 
 
资阳市国土资源局雁江分局
2017年4月19日
主办: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28-26111555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
蜀ICP备05030295号-2 已访问 148508087 人次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186号 网站标识码:512000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