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国土资源局雁江分局
关于匿名网友反映有关事项的答复意见书
资国土资信〔2017〕2号
匿名网友:
您好!
您通过《局长信箱》反映有关事项的信件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雁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进行核实,现就您反映有关事项的问题答复如下:
雁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与您电话联系,得知您是胡亚萍,反映您父亲胡学均建房要求办理不动产证问题。经调查核实,您爷爷胡家德将他名下的房屋分给他的四个儿子(含您父亲胡学均),除胡学均之外的其余三个儿子都已办理房屋修建相关手续并建房。胡学均于2005年新建砖混结构房屋一处,修建至今未办理建设规划方面的许可手续和用地审批。您父亲胡学均于2008年因病去世,您母亲刘敏属城镇户口。
松涛镇骝马村五组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您户建房属于未批先建,因此,当前没有相关前期审批资料,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若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需提供如下申报材料:1.用地申请(原件);2.建设用地申报表(原件);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因分户申请宅基地还需提供原户口簿及其分户后各户人口构成情况)(核原件,交复印件);4.规划审查意见函(原件);5.耕地占补平衡表(涉及占用耕地的)(原件);6.勘测定界图及面积量算表(原件);7.原宅基集体土地使用证(凡分户、扩建或拆除异地新建的均需提供原宅基土地使用证,并说明原宅基地归属)(原件)。请您备好以上申报材料,按程序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有窗口接件办理,联系电话028-26517582)
“5.12”地震政策补助不属于我局职责范畴,请您向松涛镇人民政府咨询。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到我局来咨询。
资阳市国土资源局雁江分局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