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国土资源局雁江分局
关于雁江镇顺河村陈抗咨询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相关事宜的情况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
收到信访人陈抗反映的问题后,我分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核实办理,现已经处理完毕并反馈信访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的基本情况
陈抗,男,年龄20岁,雁江镇顺河村2组人,身份证号码:513901**15,联系电话:133**46,家庭成员3人,长期在成都务工。
二、信访人反映的情况
信访人反映其2008年在原址改扩建了房屋,至今未办理现有房屋的土地证、房产证,现咨询办证条件、所需资料和办理流程。
三、调查情况
经多次电话与信访人沟通联系,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该户于2008年在原址改扩建房屋,砖混结构,两层,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
(二)有原土地证和房产证,原批准占地面积约77平方米,实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
(三)该户原址改扩建农房,属于未批先建(雁江区此种情况普遍存在),因无改扩建用地审批和建设规划许可手续,导致未能办证。
四、处理情况
(一)原址改扩建农房后,农户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需提供:
1.原不动产权属证书;
2.国土、住建部门相关审批手续、房屋竣工验收材料;
3.身份证复印件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二)根据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关于临空经济区资阳片区规划区范围内实施“封户、封地、封办”的通知》(资雁府发〔2016〕31号) 文件,该户现属于“三封”范围。
(三)告知该权利人待“三封”解封后,咨询国土、住建部门能否补齐相关改扩建手续,申请人需手续齐备且农房符合登记的相关要求。
五、与信访人沟通情况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与当事人陈抗进行了多次电话沟通,对不动产权证的办理流程及办事指南等做了告知和宣传,当事人表示理解和满意。
资阳市国土资源局雁江分局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