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建房屋咨询
咨询人:唐维祥   IP:未知   时间:2017-10-19
局长您好!我是安岳县永清镇五桂村村民,因多年在外发展使得老家房屋破旧不适合居住,现父母年迈决定回老家安度晚年,因此我打算在老家给父母修建一处安生之所,请问咱们资阳市(或安岳县)现在在回家新建(或在老屋基上重建)房屋有哪些新的政策和相关规定?我们在新建前需要办理哪些相关手续?新建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烦请领导给予详细解答,谢谢!
以下是回复内容,回复时间:2017-10-25

 

安岳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永清镇村民唐维祥咨询问题的
复 函
 
资阳市国土资源局:
我局收到资阳市国土资源局批转的《文件处理单》(资阳局长信箱咨询信息编号:20171019160011)的咨询件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人员办理对接答复,现就有关情况复函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件咨询人:唐维祥,性别:男,
电邮:25891941@qq.com,电话:1368228577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7
二、咨询问题
咨询在安岳永清镇五桂村老家的房屋破旧,打算在老家修建房屋,资阳市(或安岳县)现在回家新建(或在老屋基上重建)房屋有哪些新的政策和相关规定?在新建前需办理哪些相关手续?新建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三、对接及回复情况
20171023日下午,我局接到该咨询件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与咨询人进行了电话交流,进一步掌握了咨询人的相关情况及咨询事宜,并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安岳县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程序
1、申报条件
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宅基地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第一、无住房家庭;第二、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居立户(分户后父母身边须有一子女);第三、因国家建设原宅基地被征收为安置补偿且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第四、因自然灾害或实施村镇规划土地整理、国家建设须要搬迁的;第五、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小,需要新(扩)建的;第六、迁入农业人员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承包田,同时承担村民义务,且原籍没有宅基地的;第七、因外出打工、上学、被劳动教养、服刑等特殊原因将农业户口迁出,现户口迁回后继续从事农业生产劳动,承担村民义务,且无住房的;第八、原本村现役军人配偶,且配偶及子女已落实本村组无住房的;第九、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请宅基地的其他情形。
2、审批流程
1)申请。
农村村民修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由户主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申请宅基地的家庭人员、原住宅用地面积、处数、建房地点、用地面积、拟用地类等内容张榜公布,公布7天期满后无异议的,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
2)现场勘查、初审
乡镇土地管理人员会同村组和片区国土资源所及相关的环保、住建、交通、农林、水务、电力、文物等单位到申请建房现场实地踏勘,并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用地条件,选址是否符合规划。
符合条件的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绘制用地平面图,填制《建房宅基地申请审批表》,签具同意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审核同意后交片区国土资源所集中受理。
3)审批
片区国土资源所或者申请人持《建房宅基地申请审批表》、宅基使用证、户口簿以及其他相关审批资料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股复核,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核发《安岳县集体土地建设用地通知书》或签具批准建房用地意见。
4)放样
申请人持《安岳县集体土地建设用地通知书》或者批准用地意见申请国土资源所人员到建房现场放线。
5)验收
房屋竣工后,乡(镇)土地管理人员会同片区国土资源所和建管所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办理权属登记。
3、申报资料
(1)新建:①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原件;③《建房宅基地申请审批表》原件;④新建占用耕地的,出具《耕地开发整理验收证明》;⑤独生子女户的,出具《独生子女证》或户口本原件;⑥规划区内有地形图的,出具规划部门的规划红线图、《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⑦其它证明材料。
(2)改扩建:①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原件;③《建房宅基地申请审批表》原件;④改扩建占用耕地的,出具耕地复垦验收证明;⑤规划区内有地形图的,出具规划部门的规划红线图、《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⑥独生子女户的,需出具《独生子女证》和户口;⑦其它证明材料。
四、处理结果
经与唐维祥(电话13608228577)联系,告知我县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程序和需要提供的申报资料,唐维祥对沟通回复表示很满意,并会在近段时间回来按照规定申请办理
此函。
 
 
 安岳县国土资源局
20171025
 
主办: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28-26111555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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