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重建面积减小未得到补偿款
咨询人:李彦   IP:未知   时间:2017-11-17
领导好,我家住安岳县云峰乡,因08年地震加之房屋年久,破损严重成危房,不得不异地重建,原宅地面积187平米,迁建后宅地减小为150平米,但是建好至今仍未得到一分钱补偿款,原宅基地房产证被归集体所有,请问该怎么办?
以下是回复内容,回复时间:2017-12-01

 

安岳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李彥咨询宅基地网上信访件的办理情况的回复
市国土资源局:
20171121日我局接你局资阳局长信箱领导留言板办理阅批单(编号2017-26)我局赓即安排落实,办理情况如后。
信访人李彥,男,云峰乡九村人,电话13397648650,咨询危房重建面积减少未得到补偿款。
20171124日下午,我局行审股股长滕晓斌经与李彥电话联系,告知我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的政策。农村居民一人可以申请宅基地面积为30平方米,三人以下的户按三人计算,可以审批90平方米,在审批过程中按实际户籍人口计算。关于补偿款的事情,李彥不提供本人的具体信息,同时经我局地环所核实,云峰乡无地灾搬迁项目,因此无法现场核实和具体答复补偿款事项。本人对回复结果表示满意。
 
 
安岳县国土资源局
201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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