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局长信箱
编号:201802281722911
万里富:您好!您通过《局长信箱》咨询的有关事项收悉。
据了解:目前东临小区开发商未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的首次登记。不动产分户产权办理的前提条件是开发商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的首次登记,在进行了首次登记后开发商应到市房管局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变更审核确认手续,开发商凭市房管局出具的变更审核确认书到市地税局窗口交税后,再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分户产权的登记手续。
不动产登记是依申请而开展的登记,开发商提出申请并在提供资料齐备的基础上,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均会按承诺的期限办结。因此,建议您联系开发商尽快到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首次登记并办结后续手续,待材料准备充分满足办证条件后提出申请,可办理不动产分户产权转移。
如果开发商不予配合,您可向你们的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请业委会商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然,您也可单方面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相关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