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临小区一期
咨询人:万里富   IP:未知   时间:2018-02-28
局长你好:我家于2010年购买了由万鑫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房产--东临小区一期一套商品房,转眼时间过去了8年,但房产证仍未发放至业主手里,咨询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回应“开发商未到国土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的首次登记”,面对这种情况,局长能告诉我们广大的老百姓应该怎么处理?
以下是回复内容,回复时间:2018-03-09

 资阳局长信箱

编号:201802281722911

万里富:您好!您通过《局长信箱》咨询的有关事项收悉。

  据了解:目前东临小区开发商未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的首次登记。不动产分户产权办理的前提条件是开发商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的首次登记,在进行了首次登记后开发商应到市房管局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变更审核确认手续,开发商凭市房管局出具的变更审核确认书到市地税局窗口交税后,再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分户产权的登记手续。

不动产登记是依申请而开展的登记,开发商提出申请并在提供资料齐备的基础上,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均会按承诺的期限办结。因此,建议您联系开发商尽快到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首次登记并办结后续手续,待材料准备充分满足办证条件后提出申请,可办理不动产分户产权转移。

如果开发商不予配合,您可向你们的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请业委会商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然,您也可单方面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相关登记。

主办: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28-2611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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