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山地
咨询人:田华英   IP:未知   时间:2018-04-08
领导你好,我是龙形村七队村民,由于龙形村被贫为扶贫村,2018年要修到生产队的水泥路,就要从我家的柴山地上路过,但是也不是我们生产队修,是九队修,柴山地也下有产权证,这种占地有没有赔偿,我们老百姓也不懂政箞,我在网上查了又有赔偿,我找了镇书记也没有给我答复,谢谢
以下是回复内容,回复时间:2018-04-16

关于田华英网友信访咨询事项的回复

田华英网友:

你在资阳《局长信箱》咨询宝林镇龙形村九队修生产队的水泥路,要从你家的柴山地上路过,柴山地有产权证,但这种占地没有赔偿的信访咨询事项的情况留言已收悉,现将你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你说反映的村社修建的通社路,是村级组织的公益性道路建设,修路所占用的土地未进行征用,仍属于农用地性质,在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补偿问题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一事一议所定范畴,因此,你反映的柴山地补偿,应由村社负责解释和处理。       

感谢你的留言,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乐至县国土资源局 

2018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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