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建
咨询人:梁艳   IP:未知   时间:2018-04-08
局长,您好!请问资阳市雁江区辖区农村建房的程序和相关手续,这些程序是否缺一不可?谢谢
下面是在网上搜索的农村建房申请程序,请问这个程序也适用于雁江区辖区吗?
(一)《村民住宅建设和用地申请表》一式五份;
(二)户口簿及家庭成年成员的身份证影印件;
(三)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没有旧住宅的除外);
(四)属危房改建的,应提供原住宅权属证明以及危房鉴定书;
(五)拟建房屋与相邻建筑毗连或者涉及公用、共用、借墙等关系的,应当取得各所有权人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等;
(六)具有相应资质建筑设计单位的设计图,或者选用标准通用图。村委会审议、征求意见与建房户沟通安排建房基地,审议申请材料和宅基地安排情况并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村民住宅建设和用地申请表》意见,报镇乡政府。镇乡政府现场勘测、审核组织镇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一同到实地勘测,并对是否符合规范标准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在5个工作日内绘制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七)属利用原宅基地改建的不需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直接办理规划建设许可手续,符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村民即可开工建设。
(八)新建、扩建的报送城市、县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镇乡人民政府进行规划审批。符合条件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由镇乡政府在5个工作日内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用地。之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以下是回复内容,回复时间:2018-04-27

 资国土资雁函〔2018〕42号  

 
资阳市国土资源局雁江分局关于程常富梁艳咨询事项的告知函
 
程常富、梁艳:
        你们好!
        你们通过《局长信箱》反映有关事项的信件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核实,现就您咨询事项告知如下:雁江区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结合雁江实际,相继出台了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相关文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资雁委办发〔2017〕75号),雁江区村民建房审批程序是:村民提出申请,所在村社初步审核同意后,由乡镇便民中心统一接件受理申请事项;由乡镇政府统一组织建环、国土以及村社定期踏勘现场;符合审批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群众提供资料齐备后由乡镇政府定期组织集中会审;会审通过后,由建环、国土等单位按职能职责在规定时限内分别完成规划和用地权限内的审批;房屋竣工验收后,由乡镇政府依群众申请组织开展登记发证服务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到我局来咨询。
        特此函告。
 
 
 
资阳市国土资源局雁江分局
2018年4月27日
主办: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28-26111555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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