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
关于对李彬在局长信箱反映情况的答复
李彬:
你在局长信箱反应的关于如何申请宅基地我局已收悉,并高度重视,立刻安排专人进行调查核实,现做如下答复。
一、基本情况
经核实,李彬:男,家庭住址: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马兵村二组14号,该组属于限建区。
李正和与李彬属父子关系,于2015年10月19日分户。
其父亲户口包括其户主:李正和,女儿:李佳芯 ,妻子:余翠芳,共计3人。原有宅基地面积:105.83㎡,宗地号:020502022。
其本人户口包括其户主:李彬,妻子:范昭凤,女儿:李奕忻,儿子:李禹霄,共计4人。无宅基地。
二、法律依据
根据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农村村民自建住宅管理的通知》(资府发〔2009〕11号)文件说明,限建区属于城市远期规划区(城市近期规划区外,规划区以内范围),区域内原则上不再批准新占集体土地进行农宅建设,尽量在原宅基地范围内按标准进行建设,确属无房或住宅困难(且在其原宅基地附近难以扩建)的村民,可按要求进行申请,并尽可能在集中点内进行建设。
二、处理意见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农村村民自建住宅管理的通知》(资府发〔2009〕11号)等文件精神,该户具备新申请宅基地的条件。请按规定到松涛镇建环中心和国土所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