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局长信箱
编号:20181219144051
凌先生:您好!您通过《资阳局长信箱》咨询的有关事项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并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告知相关事项。
据悉,1982-1983年期间,您所反映的房产曾统一颁发了一次宅基地证,您的父亲未申领土地证书,按照相关规定,集体土地上的农房可以继承但土地属集体土地无法继承,
鉴于上述情况,若您现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证可向雁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并提出申请资料,若农房发生转移,则只能转移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