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被养猪场随意破坏占用
咨询人:颜朋   IP:未知   时间:2020-04-26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资阳市雁江区南津镇烂庙村十一社村民,我家有块耕地在两年前种植了李子树 前几个月被一家养猪场非法占用破坏,导致一半土地被占用破坏,李子树被压倒,请领导对这种随意破坏农民土地的企业严惩,并恢复耕地,赔偿我的损失,谢谢。
以下是回复内容,回复时间:2020-05-13

颜朋

您好!您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网络信箱反映有关事项的信件收悉,我局已安排工作人员办理。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双龙生猪原种养猪场选址位于南津镇烂庙村十一社,占用土地已签订土地流转协议,于2019831日由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区国土资源分局备案。关于破坏你家果树,经村社干部沟通协调,业主已进行相应补偿。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代章)

           20205 13

主办: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28-2611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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