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
咨询人:何其林   IP:未知   时间:2020-05-27
领导你好,我是群乐村村民何其林同志,在你百忙之中,打扰你敬请谅解。
   群乐村于2015年10月与拆迁办等相关单位,签定了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协议,他们承诺5年内建设房屋回迁安置,可事到如今不知道是有关部门不作为,懒作为,还其他原因,现在连建房的地基都没有确定下来。
    我们的现状是,1.2.3组的全部村民都在外面租房子住,虽然也有租房补助,但是也是有诸多的不便。尤其是老年人,有不少人都过世了也没盼到搬回家住的愿望。还有40多岁50多岁的人用全部的土地赔偿款买了社保,又不到领取养老保险年龄,生活困难(土地赔偿款按3.5万元3.8万元每亩,人均1亩多地据我了解其他地区征收土地60岁以上的老人不需要自己出钱买社保,我们这里是60到80多岁的老人都要自己掏钱买社保)。
     尊敬的领导,如今脱贫攻坚,共奔小康只有半年时间了,我们居无其屋,耕无其地,叫我们如何奔小康。还望你们了解实情,给予老百姓有个底,有个盼头。
   你好这个事情乐至县住建局一个自称叫郭伟的工作人员给我打过电话,问我是具体是哪个单位拆了我们的房子?我说是拆迁办签的协议,拆除的呀,他说我要了解情况况后才能回答你,然后就没有下文了。
              感谢致敬
              村民何其林
              2020年5月23号
以下是回复内容,回复时间:2020-06-17

 何其林:

您好!

您于2020523日向《局长信箱》反映事项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土地被征收及拆迁安置房尚未建设问题属实。201510月,我县启动建设文峰工业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依法依规对相关区域(包括您所在村组)土地和房屋进行了征收。2016年,县政府赓即组织相关部门对被征地拆迁农户安置点进行选址,拟安置点位于文峰小学外毗邻天童大道区域,20193月得知规划建设的蜀都大道东延线道路将占用该地块,故再次重新选址,经多次现场踏勘研究论证,重新选择拟安置点位于黄岭铺B区安置点右侧,目前正申报用地指标。此外,201811日前我县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严格按照《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资府办函【2010162号)文件执行,参保年龄无上限要求,均需参保对象缴纳个人应负担部分来参保。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理解与支持!

 

 

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617

主办: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28-26111555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
蜀ICP备05030295号-2 已访问 148856297 人次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186号 网站标识码:512000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