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
您好!
您于2020年6月17日向《局长信箱》咨询事项已交由我局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2019年9月,元坝镇桂楼村5组部分村民与业主杨建华达成土地流转协议,将桂楼村5组集体土地50余亩(水田)流转给杨建华从事水产养殖,签订了流转合同并支付当年流转费。业主杨建华在取得土地后对土地进行了平整,设置高约50厘米的塑料网围栏,主要养殖小龙虾。
您咨询的事项属于土地流转,不属于我局职责范畴,请您向农业农村局咨询。
我局于2020年6月28日与您进行了沟通,您对沟通意见表示理解。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理解与支持!
安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