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燕:
您好!
您于2020年8月10日向《局长信箱》举报事项已安排安岳县局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安岳县局工作人员8月14日电话与您联系,您说未曾举报过此事。经安岳县局核实,天马乡1村15组可能存在类似举报情况的为刘华伟、王隆臣两户村民,两户村民相邻修建。其中王隆臣于2013年6月17日经批准新建宅基地90平方米,获得审批后该户进行修建,房屋占地面积85.02平方米。刘华伟于2013年10月31日经批准改建宅基地120平方米,获得审批后该户进行修建,房屋占地面积211.83平方米。经国土云核实,该两户房屋于2015年建成,2016年平整院坝和在房屋周围修建了砖结构围墙。
您反映的宅基地修建问题,现属于农业农村部门管理范围,.请及时联系农业农村部门处理。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