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山镇挂钩奖补方案征收耕田做补偿问题
咨询人:徐廷知   IP:未知   时间:2022-04-27
局长,你好,请问丹山镇李桥村三社挂钩奖补方案征收我家责任地耕田的补偿费问题,本村主任和社长给我回答的是,国家政策征收的土地就一次性补偿3万块钱一亩地,其它的没有任何补偿,并且补偿费还不是一次就会给付完,施工方或村上没有任何一方找过我签订协议,现在施工方已经开始施工了,我家的三亩多地已经被占了,我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请局长回复,谢谢。
以下是回复内容,回复时间:2022-05-06

徐廷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并于4月28日向您反馈调查情况,您对回复表示满意,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雁江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房屋拆除奖补实施方案》(资雁府办发202153号)第九条中的第(二)款聚居点建设占地补偿标准:农户将位于拆旧地块上的宅基地交还集体经济组织后,依法享有新占宅基地权利的农户方可参与聚居点统一规划建设,并给予聚居点建设新占耕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3万元/亩包干补偿。经调查了解,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资雁府办发202153号)要求,在占地前通过李家桥村三社社长与您取得联系,征得您同意后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占地补偿协议,协议中已明确该补偿系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故未与您签订协议,而是由项目建设单位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占地补偿协议。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6日

主办: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28-2611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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