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江丽:
您好!
2023年10月13日,您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来信咨询:保和镇人民政府与保和镇文龙寺村一组签订的资阳市雁江区阳化河防洪治理(一期)工程永久占用农用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协议书相关问题。经调查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目前,雁江区建设用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按照《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资雁府发【2020】1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青苗和地上林木附作物补偿费按照《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雁江区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补偿标准的通知》(资雁府发【2021】1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第二轮《资阳市雁江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已完成,待省、市、县(区)三级政府批准后将于2023年11月1日实施。你所在的社集体与保和镇政府签订的永久占地协议在第二轮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之前。
二、 你所在的社集体签订的协议有关费用未支付到位请咨询保和镇人民政府。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