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咨询
咨询人:易明玥   IP:未知   时间:2024-04-26
局长您好,关于土地补偿安置严格按照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乐至县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资府事函〔2020〕367号)、乐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至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乐府发〔2020〕43号)、《乐至县执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议事纪要》(2021 第 139 号)、《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达万、成渝中线高铁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乐府办发〔2022〕36号)等规定执行,请问上述所涉文件在哪里可以找到详细原文,谢谢!
以下是回复内容,回复时间:2024-05-1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您提出的问题,经查询后我局59日将《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乐至县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资府事函〔2020367号)、《乐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至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乐府发〔202043号)《乐至县执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议事纪要》(2021139号)《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达万、成渝中线高铁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乐府办发〔202236号)文件转发您电子邮箱(992964846@qq.com),并电话告知。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510

主办: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28-26111555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118号
蜀ICP备05030295号-2 已访问 157760059 人次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186号 网站标识码:512000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