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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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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人:刘屹
时间:2019-02-19
  请问,万达旁边曾经说要建设幸福博文九义校,请问什么时候能够开工建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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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27
   资阳市自然和规划局   关于刘屹咨询事项的回复     刘屹:     您好!     您通过《网络信箱》咨询有关事项的信件收悉,由于您咨询的事项不属于我局职责范畴,请您直接向教育局咨询。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资阳市自然和规划局   2018年2月27日
咨询人:吴小燕
时间:2019-02-11
  最近想买外滩一号的房子,请问外滩一号2,3,4号楼能办得到房产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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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18
  资阳网络信箱咨询信息(外滩一号) 编号:20190211152926   吴晓燕:您好!您通过《资阳网络信箱咨询信息》咨询“最近想买外滩一号的房子,请问外滩一号2,3,4号楼能办得到房产证吗?”的问题收悉。   由于不动产确权登记是依法申请而设立的登记,申请人需主动提出申请并提供资料齐备且满足登记条件的基础上,方能按程序依法启动不动产登记程序。当前外滩一号楼盘开发商还未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的首次登记,由于首次登记是办理各户不动产分户产权的前置条件,因此,需要开发商提交有关办证资料,依法按程序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后,再由买卖双方提交相关资料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分户产权的登记手续。   目前,开发商未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为您办理不动产登记,也无法预测外滩一号能否办理不动产登记,为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咨询人:马莉萍
时间:2019-01-15
  修毗河征用农民耕地,补偿款应该給农民个人还是集体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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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24
    资阳市国土资源局雁江分局 关于马莉萍咨询事项的答复意见书 资国土资雁信〔2019〕1号 马莉萍: 您好!   您通过《资阳网络信箱》咨询事项的信件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赓即相关人员进行核实,现就您咨询事项答复如下:征地补偿补助款项分配的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配。主要法律依据: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二是《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一)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用于发展生产和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其使用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属于个人所有的,支付给个人;属于集体所有的,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三)安置补助费用于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的生产、生活安置。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最主要是按村民自治进行分配。   1月24日,我局工作人员与您进行了沟通,您对工作人员的沟通意见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到我局来咨询。       资阳市国土资源局雁江分局 2019年1月24日
咨询人:刘世辉
时间:2018-12-27
  尊敬的领导你好!请问村委在未经村民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将退耕还林地发包给他人,造成村民退耕还林地造成破坏,请问这属于哪个部门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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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10
   资阳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资阳局长信箱咨询信息 办理情况的回复     刘世辉:   你好!谢谢你关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你反映的问题,我局已安排安岳县国土资源局进行调查处置。       资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10日  
咨询人:邹华权
时间:2018-12-09
  请问,天府绿洲小区不动产产权证中的“拍卖地块内原资阳市邮电局职工宿舍(保留未改造部分)”及“邮政公司停车场"是否是天府绿洲业主的公摊区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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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9
   邹华权: 您好,您所反映的“不动产产权证中的保留未改造部分是否是天府绿洲业主的公摊区域。”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并与您取得联系。 据悉,邮政公司的停车场属专用停车场,已确权登记给该公司(原拍卖文件中有约定,范围是按设计确定的),不属于业主公摊区域;邮电职工保留未改造部分,是单独领发土地证书的,未纳入天府绿洲小区共用宗地,因此不属于天府绿洲小区业主公摊区域,而是属于邮电职工住宿区内的业主共用区域。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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